一、2013新车购置税计算公式
计税价格=买价/(1+17%)
计税价格=关税完税价+关税+消费税(进口车税率计算)
应纳税额=计税价格×税率(一般是10%)
备注: 自2011年1月1日,所有排量汽车均恢复至按10%征收车辆购置税。
二、新车购置税计算实例
1、根据《条例》第六条一款规定,“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,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,不包括增值税税款”。因购车的价格已经包含了17%或4%的增值税,而且增值税属于价外税,这个税种在出售环节交纳的,所以在计算购车价格时要先扣除增值税,即:不含税价=(全部价款+价外费用)÷(1+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),然后再按照计税价格的10%缴纳车辆购置税。
例:李某购买一台国产私家车150.000万元,手续费10.000元,包装费6.000元,应缴纳车辆购置税14.188.03元。计算过程为:
A.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=(150.000+10.000+6.000)÷(1+17%)=141.880.34(元)
B.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=141.880.34×10%=14.188.03(元)
2、根据《条例》第六条二款规定,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:计税价格=关税完税价格+关税+消费税
例:吴某2006年1月8日进口一辆小轿车,到岸价格400000元,已知关税税率50%,消费税税率8%,吴某应纳车辆购置税65217.39元。计算过程为:
A.应纳关税=关税价格×关税税率=400000×50%=200000元;
B.计税价格=关税完税价格+关税+消费税=(到岸价格+关税)÷(1-消费税税率)=(400000+200000)÷(1-8%)=652173.91元
C.应纳税额=652173.91×10%=65217.39元,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不等于计税价格
三、能够享受购置税免税政策的车辆主要有四种:
一是驻华领事馆、外交部、国际组织个人使用的车辆。
二是中国解放军以及武装警察部队订购的车辆。
三是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型车辆(例如垃圾车、洒水车等等)。
四是国务院规定的免税、减税政策(出国留学人员和回国服务的工作人员、在华定居的专家等可以购买一辆国产小车,且不用缴纳购置税)。